護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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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
1
護照代辦 Passport
護照代辦 Passport
【護照有效期限】
14歲以上10年/未滿14歲5年
【價格】
14歲以上$1700
未滿14歲$1400
(12~13個工作天)
【急件】
另加$900/人
(2~3個工作天)
護照過期
剩餘效期不足半年
《申請所需資料》
1. 護照正本(未過期需檢附/確認過期者可不用附)
2. 身分證正本
3. 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吋2張
4. 未滿14歲:需附
a.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身份證正本
b.戶口名簿正本與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。
*倘父母離婚,請提供具有監護權者之證明文件正本
a.身分證
b.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需有完整記事欄不可省略)
首次申請護照
《申請所需資料》
➤18歲以上
1.需由本人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「人別確認」
2.身分證正本
3.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吋2張
➤滿14至未滿18歲
1.需由本人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「人別確認」
2.身分證正本
3.監護人身分證正本
4.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吋2張
➤未滿14歲
1.監護人陪同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「人別確認」
2.監護人身分證正本
3.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吋2張
4.3個月內戶籍謄本(記事不可省略) (已領身分證者改繳身分證)
5.若同時要辦理護照及台胞證,戶籍謄本需要各一份(共2份)。
*請注意:經戶政事務所辦妥「人別確認」,須於6個月內申辦護照,逾期則視同未辦理。未來倘有需要申請護照,仍屬首次申辦,須重新辦理「人別確認」。
護照遺失
《申請所需資料》
1.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警察局報案,會拿到一張「護照遺失申報表」
2.身分證正本
3.彩色白底六個月內大頭近照2吋2張
*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,依「護照條例實行細則」規定,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,並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。
*國外遺失者須加附入國許可證明、護照遺失說明書,及國外或港澳地區護照遺失申請補發說明書。
其他注意事項
1.護照申請相關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。
2.護照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的新價錢為準。
3.送件後撤件者(例如:重辦撤件、不准件而撤件、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),酌收手續費$300元。